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》解读浏览数:673 发布时间:2024-06-07 18:11:54
【政策法规】近日,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、、财政部、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。为了便于理解《意见》,,做好贯彻实施工作,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。。。。 一、、、、《意见》修订背景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、、、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,,,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,,,,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,,,破解首台(套)首批次进入市场初期的推广应用难问题,,,同时培育风险共担、、利益共享的保险市场,,,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,,,,带动企业研发积极性,,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、、、财政部、、、金融监管总局在总结前期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,,进一步强化政策定位、、、优化政策设计、、、健全运行机制、、、、加强监督管理,,,,确保政策更好发挥作用。。
二、、、、《意见》修订原则
此次《意见》修订按照“险种多元化、、费率动态化、、企业自主化、、、、监管严格化、、财政资金效用******化”的原则。。。。一是险种多元化,,聚焦生产企业推广应用及迭代更新阶段面临的主要风险,,,,拓展适用保险险种,,,,为首台(套)、、首批次提供多种保险保障方案。。。。二是费率动态化,,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,,要求保险公司按照“保本微利”与“精算平衡”原则,,,,定期开展保险费率回溯和动态调整。。。。三是企业自主化,,,,支持生产制造单位根据装备、、、新材料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,,在政策框架下自主决定投保险种、、投保数量和投保年限。。。。四是监管严格化,,,压实政策各实施主体责任,,,,加强真实性审核,,,及时对保险费率等进行动态评估,,,强化监督检查,,,加大处罚力度,,,及时完善政策,,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。。五是财政资金效用******化,,将首台(套)、、、、首批次概念范围拓展至进入市场初期的装备、、、新材料产品,,扩大支持数量和年限,,通过应用带动首台(套)、、、首批次迭代更新,,直至形成成本竞争优势。。。
三、、、《意见》主要优化内容
基于以上原则,,我们重点在扩大保障范围、、优化保险费率、、完善申报流程、、调整概念内涵等方面做了创新,,具体如下:
(一)在保险险种方面,,,丰富险种供给满足用户需求。。。将保险险种由原有单一险种模式调整为多险种模式,,,,延伸保险保障范围,,丰富保险产品供给,,扩大保险保障范围,,,为首台(套)、、、首批次提供宽范围、、、多角度风险保障。。。支持生产制造单位根据装备、、新材料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险种,,提高政策的适用性和灵活性。。。。
(二)在保险费率方面,,,,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动态调整机制。。。。明确生产制造单位可以在国家确定的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内,,,自主决定装备、、、、新材料产品投保数量、、年限和险种。。。。明确首台(套)、、、、首批次保险的费率厘定原则,,,要求保险公司按照“保本微利”与“精算平衡”原则,,开展费率回溯和动态调整,,,,真正发挥保险机制服务、、让利生产制造企业的作用。。具体操作过程中,,生产制造单位可与保险公司自主协商,,,不同领域的不同装备、、新材料产品根据风险特征形成差异化费率。。。
(三)在申报流程方面,,,,通过分步申报稳定各方预期。。。将原有“先投保、、、后申报审核、、再补贴”申报程序调整为“先审定资格、、、、后投保、、、再申请资金”。。。第一步明确每类装备、、新材料产品投保资格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。。。。第二步生产制造单位自主投保。。第三步根据本年度投保情况申请资金补贴。。。投保前明确生产制造单位补助资格、、告知补助额度,,为各政策参与主体提供稳定预期,,,,提升生产制造单位投保意愿,,规范保险合同履行。。
(四)在概念内涵方面,,,,扩大支持数量及年限限制。。。。考虑装备、、、、新材料产品成熟规律,,,,针对首台(套)装备,,,,将概念范围拓展至“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、、、、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”,,,扩大支持数量和年限。。。。针对首批次新材料,,,不再局限首年度购买使用,,,扩大支持产品数量,,,,同时支持企业和保险公司自主协商延长保险期限。。。。